关于加强2018年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国庆节将至,按照吉教安【2018】36号《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国庆节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
落实假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各单位假期前自行组织安全检查,对所管理区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强化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交通、抢劫、诈骗、盗窃、火灾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要求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放假期间,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的活动。如:“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及游行活动,对上述活动做到不听、不看、不围观。
三、具体要求
离校时,师生员工的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存放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经所属部门批准并开具携带行李物品离校证明;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尤其是要加强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严防发生暴恐袭击和校园伤害事件,外来施工人员要在门卫处登记;留校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保卫处。学生公寓房间内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特别是校外人员;按学校相关要求加强防范措施,教室、办公室、公寓等场所要关闭并锁好门、窗,切断水、电和煤气,确保安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聚众赌博、酗酒滋事等违法活动;假期使用实验室的,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实验结束后应组织学生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场地,关好水、电、气源和门窗,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实验材料,特别是易燃、易爆、强腐蚀试剂和有毒化学品等,做好实验记录;假期师生员工往返途中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不要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尽量结伴而行;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请全校师生员工在大雨天气尽量不要到户外活动,尤其是海边、湖边、水库等水域附近,防止不小心误入其中造成溺水事件;注意饮食安全,切勿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馆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注意外出旅途安全。学生尽量减少组团外出旅游,确实需要组团旅游的需告知辅导员去向并报保卫处备案,个人外出住宿时应选择正规、安全、设施完善的酒店或旅店,入住时配合前台接待员做好登记工作,住宿时应注意贵重物品保管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保持联系;加强节日期间校园应急值守,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如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在值班时间不准睡觉,不做私活,不酗酒。门卫人员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和物品登记制度,要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尤其是要害部位和地区要作为重点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并及时报告领导。切实做好所负责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9752110 ,祝全体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长春建筑学院保卫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