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内勤人员工作职责
 
 

户籍内勤岗位职责

   

    在处长及副处长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保卫处日常事务协调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保卫处文件、决议、报告、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做好处内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四、负责做好保卫处印章、介绍信保管使用工作。

五、负责保卫处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的收集、编制及上传下达工作。

六、负责保卫处办公用品的领取和其他财产设备的登记管理工作及保卫处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工作。

七、负责保卫处各种经费的申办、领取与下发工作。

八、负责学生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做好新生落户、毕业生户口的迁出、身份证办理、发放及补办工作。

九、负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服务及对外联络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