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治安科工作职责
 
 

治安科工作职责

   

    治安科是组织承担学校安全防范、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在保卫处长及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
    三、做好各类案件的防范工作,减少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事件和纠纷。
    五、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进行及时的查处。
    六、负责对学校治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就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和方案,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七、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