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工作职责
消防科是承担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在保卫处处长及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公安消防机关和保卫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起草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确认火险隐患,报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及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做好登记,提出整改方案。
四、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申报消防器材的购买和维修计划。
五、审批火点和临时用火手续,对有火险的工作活动有权令其停业整顿。
六、对消防重点部位要认真检查,并填写、制定消防档案及灭火作战计划。
七、组织各部门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消防意识,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