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讲堂】“帮信”就是帮凶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10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而且起诉人员中,近90%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而且学生占比较大部分。那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会涉嫌帮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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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形式之一,就是非法买卖“两卡”
诈骗分子出租、买卖银行卡,用来作为转移赃款的资金通道。买卖电话卡,用于拨打诈骗电话。此外,微信支付宝也一样不可以买卖。这些都可能被诈骗分子利用“跑分”洗钱。
常见方式之二,非法架设“GOIP”“VOIP”等设备
GOIP”“VOIP”设备是虚拟拨号设备,能够将网络信号转换为电话信号,让境外拨来的网络电话,在被害人手机上显示为本地通话。架设GOIP”“VOIP”设备,就是为了境外诈骗团伙提供号码转接服务
常见方式之三,打电话、拉人进群帮忙“引流”
很多大学生看到“在家打打电话,努力让人添加QQ、微信账号就可以赚钱,每个月甚至有可能收入上万”的兼职广告心动不已,但是这些行为其实是在为诈骗分子“引流”,帮助骗子行骗!尽管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但拉人的行为实际已经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帮助。
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之,不管是买卖两卡,还是架设“GOIP”、“VOIP”等设备,或是打电话,拉人进群帮忙引流,归根结底都是法律意识淡薄,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结果将是法律的严惩,大好前途毁于一念之差。